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楚雄市纪委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2名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孔正富,中共党员,楚雄市鹿城镇吉乐村党总支副书记,2023年3月6日22: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邓嘉瑜,中共党员,楚雄市鹿城镇军屯社区关沟居民小组居民,2023年3月9日21:4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
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楚雄市监察委员会
2023年3月24日